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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行動惠及農民群眾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4日   來源:青海日報

    農資市場監管事關農牧民群眾增産增收、農牧業發展和農村牧區和諧穩定。全省工商系統圍繞“抓好主業、帶好隊伍、搞好服務”的總體思路,以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契機,以促進農民群眾增産增收為宗旨,以維護農民消費權益為己任,加強宣傳,進一步加大農資市場監管力度,明確職責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工作措施,開展了“紅盾護農保春耕”為主體的專項執法行動。

    加強宣傳教育 惠及農民群眾

    為進一步提高農民群眾對假劣農資的辨別能力、防範意識和維權能力,使農民群眾了解購買放心農資的渠道,識別假劣農資的常識,維護自身權益的途徑,明確舉報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部門,全省工商系統日前集中開展了“百鄉千村萬戶”農資知識宣傳周活動,明確宣傳任務,落實宣傳責任,一把手負總責、分管副局長親自抓,市場監管部門統一協調,領導幹部分片包乾,逐級明確宣傳工作責任,以工商所管轄區為其宣傳責任區,抽調精幹力量組成宣傳隊,進鄉村、進集市、進田間、進農戶,走村串戶開展宣傳工作。省工商局統一編印《農資知識科普手則》、《農資識別和消費維權知識宣傳材料》,各地結合實際印製各類宣傳資料,向農民群眾、農資經營戶集中宣傳《種子法》、《農藥管理條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産品質量法》、《商標法》、《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知識和農資商品識假辨假知識。同時邀請農技專家下鄉,增強宣傳工作的針對性,西寧、海東、海南、海北、海西等地工商部門積極組織有關農技專家、農資營銷人員與工商幹部共同深入各鄉、村開展專題講座、上門宣講農業生産知識、農資識假辨假知識。對經營者進行警示教育,不斷提高其自律意識,大通、湟中、湟源、互助、平安、樂都、民和、共和、貴德、門源、祁連、都蘭、烏蘭、德令哈等地工商部門組織農資經營戶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使他們明確承擔的責任和義務,規範農資經營行為,警示農資經營者誠信經營、守法經營,確保不發生侵害消費者權益事件。巡迴展示工商部門農資市場監管和農資打假的重要成果,突出震懾力,營造規範有序的農資市場經營秩序。截至目前,全省工商系統宣傳週期間出動宣傳幹部7300人次,印刷宣傳材料17萬張(冊),組織“送法維權”宣傳隊87個,在鄉村、集鎮、集市等人員集中地區通過辦農資宣傳欄、懸挂橫幅、張貼標語、設立宣傳諮詢服務台等方式開展宣傳活動33次,宣傳隊進村入戶數分別達到877個和17540戶,受教育群眾達到150700人次。

    健全監管制度 完善監管措施

    建立健全農資市場監管工作機制,是確保農資市場監管工作取得實效的重要保證,全省各級工商部門在農資市場監管中,堅持從源頭抓起,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確保經營主體合法性,充分發揮工商部門的登記職能作用,結合農資經營戶年檢、驗照,進行逐個審核,並將具備條件的農資經營單位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嚴格農資經營審批程序和開業條件,對不具備經營資格的一律不予登記;督促各類農資經營企業建立健全以進銷貨臺賬、進銷貨發票、農資商品質量信譽卡、農資商品質量責任書為主的“兩賬兩票、一卡一書”制度,完善了農資商品購銷登記、入場檢驗、進貨驗收管理、索證索票、質量保證承諾制度及農資商品留樣抽檢備查制度,各工商所對轄區農資經營戶經營的農藥、種子、化肥進行了抽樣封存,實現了對農資商品流向的動態監管,使農資商品“來有影、去留蹤”實現了農資經營戶落實農資準入制度、簽訂責任書、亮照經營三個100%。實現統一採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經營方針、統一服務規範和統一銷售價格,幫助農民群眾開展備耕春播生産。同時,為充分發揮“農資産品質量示範店”的示範帶頭和表率作用,對已授權的全省62家“農資産品質量示範店”進行回訪,回訪率達100%。

    加大執法力度 維護農民權益

    農資市場的好與壞,直接關係到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整頓和規範農資市場秩序則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責。全省工商系統加大了農資市場的執法力度,以“打假、護農、增收”為目的,以“種子、肥料、農藥、農機”為重點,全面整治農資市場秩序,“讓農民用上放心的農資商品”,為此,工商執法人員以查主體資格、查商品質量、查商標使用、查廣告宣傳、查合同履行、查制度建設為主要內容,加大對農資商品經營門店的監督檢查力度,詳細掌握農資商品進貨主渠道、農資經營主體、分支機構、委託代理等基本情況,嚴厲打擊無證照經營、超範圍經營、銷售假冒偽劣農資商品、虛假廣告等違法違章經營行為。繼續發揮維權網絡作用,確保維權到位,針對農資經營戶分散的特點,各地工商部門以“一會兩站”建設為契機,聘請當地農民群眾為農資市場監管聯絡員,進一步加強農村牧區消費者維權網絡建設,在紅盾護農行動中,充分發揮“一會兩站”的作用,及時受理、解決侵害農民消費者權益的投訴和舉報,及時查處侵害農民權益的案件,震懾違法犯罪分子,警示教育廣大農民群眾,期間,各地工商機關共受理農民群眾投訴33次,解決33次,挽回經濟損失17萬餘元,查處無證照經營農資案件7件。(曹光 朱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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