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示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屆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的公告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31號)成立的第九屆發行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發審委”)將於2008年4月屆滿,我會將同時選聘第十屆發審委委員。為了使發審委換屆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透明,我會決定對這次換屆工作的原則、委員選聘條件和有關協會、部門推薦的發審委委員候選人名單予以公示。
一、第九屆發審委委員組成和基本情況
第九屆發審委委員的組成為25名,全部為新委員。其中我會專業人員5名(會內3名兼職委員,滬深交易所2名專職委員),會外專職委員15名,其他兼職委員5名。
第九屆發審委在全體發審委委員的共同努力下,圓滿完成了審核工作,取得了較大的成績。據對第九屆發審委2007年5月至2008年3月31日召開發審委會議情況的統計,本屆審核任務繁重,審核工作量重大,並牢牢把住質量關。發審委共召開發審委會議192次,審核公司共361家次,通過發審委會議的公司共314家,通過率為87.22%,未通過發審委會議的公司共46家,否決率為12.78%。發審委會議召開次數、審核企業家數分別比上屆委員同期增加71次會議和143家企業,分別增長了58.68%和65.60%。第九屆專職委員平均每人參會92次,審核企業申請文件120家。本屆發審委高度重視對大型公司的審核工作,這些大型企業上市後,使我國直接融資規模擴大,直接融資比重明顯提高,資本市場與國民經濟的整體關聯度進一步增強。本屆發審委還完成了中國鋁業、中國船舶、上海港等大型公司通過重組並購後整體上市的審核工作,從增量和存量兩個方面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質量。
二、第十屆發審委組成的意見
(一)第九屆發審委百分之八十的委員擬更換
發審委委員是一個市場各方面關注度高、十分敏感、充滿壓力的職位,加之所有委員的本職工作又與證券市場息息相關。為保證每屆發審委的公正性和公信力,發審委委員一般不宜連任。本屆發審委除會機關、發改委、國資委共5名委員續聘外,會外專職委員、高校、基金公司等20名委員均更換,更換比例為80%。
(二)第十屆發審委組成與第九屆發審委組成相同
本次換屆在委員組成上與第九屆發審委的組成相同,不作其他調整。在25名委員中續聘5名,新聘20名,具體如下:
1.中國證監會的委員5名中續聘3名,新聘 2名。
2.中國證監會以外的專職委員15名全部新聘,其中從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中選聘專職委員9名,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中選聘專職委員5名,從資産評估機構合夥人中選聘專職委員1名。
3.中國證監會以外的兼職委員5名中續聘2名,新聘3名,分別從高校選聘1名、從基金管理公司選聘2名。
三、第十屆發審委候選人的推薦和遴選程序
(一)會外專職委員候選人的推薦
由我會商請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中國資産評估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推薦。為確保推薦工作質量,我會對推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會計師專職委員候選人按中注協《2007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名信息》中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收入排名進行推薦,排名在前30位的(剔除已聘任為第九屆發審委9名委員所在事務所),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只推薦1名候選人;
2.律師專職委員候選人在全國律師事務所律師證券業務集中的主要省、市按律師事務所上一年律師證券業務收入的排名進行推薦,排名在前15位的(剔除已聘任為第九屆發審委5名委員所在事務所),一家律師事務所只推薦1名候選人;
3.資産評估師專職委員候選人按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許可證的資産評估機構的收入排名進行推薦,排名在前3位的(剔除已聘任為第九屆發審委1名委員所在評估機構),一家評估機構只推薦1名候選人。
(二)會外兼職委員候選人的推薦
1.高校候選人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從副院長以上職務的學者中推薦2名;
2.基金管理公司的候選人由我會基金監管部從基金管理公司規模排名前20位公司中輪流推薦相關公司投資總監或分管投資的副總經理3-4名。
(三)對發審委候選人遴選的具體程序
1.對相關協會、單位推薦的第十屆發審委候選人名單在我會會外網站和指定媒體進行公示;
2.我會相關部門對發審委候選人的執業情況進行核查;
3.我會發審委提名委員會對發審委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執業情況及公示、核查情況進行審查認定;
4.將擬聘請的第十屆發審委委員分別向財政部、司法部發函徵求意見;
5.將擬聘請的第十屆發審委委員人選報我會領導批准。
四、發審委委員選聘的條件
(一) 發審委專職委員的條件
設立專職委員是發審委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國證監會以外的專職委員的構成主要是從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資産評估機構的合夥人中選聘。這些專職委員候選人的條件是:
1.本人所在會計師事務所、資産評估機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
2.上一年所在會計師事務所年總收入不低於4000萬元,所在律師事務所年證券業務收入不低於500萬元,所在資産評估機構年總收入不低於1000萬元;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擔任事務所、資産評估機構合夥人5年以上(擔任事務所主任、首席合夥人、事務所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的合夥人不作為推薦人選),並具有證券業務從業經歷5年以上;
4.本人簽字或負責的上市公司和擬上市公司(已受理)相關證券業務不少於10家次;
5.近三年本人沒有違法違規處罰和不良從業記錄;
6.堅持原則,公正廉潔,忠於職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勤勉盡責,遵守職業道德,在所從事領域有較高聲譽;
7.聘任為發審委委員期間,本人能夠與本所業務脫鉤,遵守中國證監會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和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並按要求參加發審委審核工作會議。
8.擔任事務所主任、首席合夥人、執行合夥人、事務所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相應職務的合夥人不作為推薦人選。
(二)發審委兼職委員的條件
發審委兼職委員候選人的條件是:堅持原則,忠於職守,秉公辦事,廉潔自律,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證券監管部門規章;熟悉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股票發行上市基本程序及其相關業務知識;精通本行業專業知識,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恪守道德操守,在所從事領域有良好聲譽;沒有違法違規記錄;本人願意且能按要求參加發審委審核工作會議。
五、本次發審委換屆的候選人公示名單
目前,我會已發函商請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資産評估師協會和有關單位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組織推薦中國證監會以外發審委委員候選人。上述協會、單位實際推薦發審委委員候選人46人。公示名單如下(按姓氏筆畫為序):
(一)會計師事務所(24人):丁景東、王仁平、劉四兵、祁衛紅、吳衛軍、張雲龍、張克東、張炳輝、李莉、李文智、楊雄、楊宏斌、楊貴鵬、孟榮芳、柏淩菁、唐洪廣、徐克美、高原、曹國強、謝青、謝峰、雷小玲、蔡碧鶴、譚紅旭;
(二)律師事務所(14人):王曉東、劉艷、朱林海、江浩雄、何賢波、張韶華、陳利民、陳建宏、姜瑞明、婁愛東、賀寶銀、徐軍、崔利國、黃偉民;
(三)資産評估機構(3人):劉登清、呂發欽、肖明;
(四)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人):吳軍、張新民;
(五)基金管理公司(3人):張暉、易陽方、韓浩。
對上述公示的發審委委員候選人如有異議,請在2008年4月7日17:00前提出。可以通過信件郵寄,也可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反映情況。反映情況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凡以單位或部門名義書面反映問題的,應當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一般要求署真實姓名和所在單位或部門,便於有關部門進一步核實情況。
聯絡方式如下:
聯絡電話:010-88061228 010-880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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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
二ОО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