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運用現代化科技手段,不斷提高監管水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2007年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藥品電子監管,建立全國藥品監督管理網絡,逐步實施藥品“電子身份證”監管制度。
根據總體設計、分步實施的原則,國家局將分類、分批對藥品實施電子監管。制定公佈《入網藥品目錄》,將已批准註冊的藥品列入《入網藥品目錄》,並統一納入藥品電子監管。凡生産、經營《入網藥品目錄》中産品的企業,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加入藥品監管網。《入網藥品目錄》中的品種在上市前必須在産品最小銷售包裝上加貼統一標識的藥品監管碼。
2008年首批《入網藥品目錄》為血液製品、疫苗、中藥注射劑及第二類精神藥品等。即2008年,要在全國範圍內基本實現對血液製品、疫苗、中藥注射劑及第二類精神藥品等重點藥品的生産、經營情況實行實時監控;將目錄中已批准註冊的藥品生産、經營納入實時監控,這些重點藥品在上市前必須在産品最小銷售包裝上加貼統一標識的藥品監管碼。這就是藥品的電子標簽,也是藥品的身份證。
對於列入重點藥品的生産、經營企業,要求於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賦碼入網,上述重點藥品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一律不得銷售。
藥品監管網是一個統一的、覆蓋全國的藥品監管系統,其主要可以實現的功能是:
第一,使藥品從生産出廠、流通、運輸、儲存直至配送給醫療機構全過程都能在藥品監管部門的監控之下;
第二,實時查詢每一盒、每一箱、每一批重點藥品生産、經營、庫存以及流向情況,遇有問題時可以迅速追溯和召回。
第三,信息預警。各企業超資質生産和經營預警;藥品銷售數量異常預警;藥品發貨與收貨數量和品種核實預警,及時發現藥品是否流失。
第四,終端移動執法。藥品監管和稽查人員可以通過移動執法系統,如通過上網,或通過手機便利地在現場適時稽查。
第五,消費者查詢。可以通過網站、手機短信、撥打電話95001158或114,或者使用監管碼進行終端查詢。消費者可以獲得的信息有:藥品通用名、劑型、規格;生産企業、生産日期、生産批號、有效期等,如果發現問題可以與當地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聯絡。
2007年10月1日,我國的特殊藥品監控系統正式開通,目前全國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實現了實時監控。這次在2007年特藥監控網基礎上建設的重點藥品監管網建設完成後,第二類精神藥品、血液製品、疫苗、中藥注射劑2008年10月31日後均進入藥品監管網進行監控,將進一步加強藥品質量安全監管,有利於打擊假冒偽劣藥品,可以實現對重點藥品安全追溯,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實現藥品及時召回,公眾也可以通過監管碼進行查詢相關信息,為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提供有效的技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