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內,我國將全面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幫助我國8000多萬獨生子女家庭抵禦生育風險。
2006年3月的一次交通意外奪去了重慶北碚的退休人員陳德銘26歲的獨生女兒的生命,2007年1月,北碚區計生委真情互動聯誼會第一次到她家進行了“敲門行動(敲開家門、敲開心門)”,並將每月100元的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金交到她的手中。
2006年11月,重慶正式啟動了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試點,年滿49周歲-59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可領取政府扶助金,陳德銘便是此項制度的受益者之一。
2007年8月,我國正式出臺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也叫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已在全國中、東、西部地區10個省市試點。試點的主要內容是對獨生子女傷、病殘或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滿49周歲後,按規定條件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或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復為止。
據統計,截至2007年12月底,吉林、湖南、甘肅、重慶、山西、青島的扶助金全部發放完畢。一些試點地區還在扶貧開發項目、以工代賑、易地搬遷項目、農村飲用水入戶項目、農村合作醫療、農村沼氣項目等各項進村入戶的項目中都向扶助對象家庭傾斜,讓這些家庭得到更多的實惠和幫助。
國家人口計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8000多萬獨生子女家庭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形成的特殊家庭類型,由於這些家庭抵禦風險能力的特殊性,子女意外傷殘死亡將給這些家庭帶來尤為突出的痛苦和困難,比一般家庭更需要經濟上的扶助、精神上的慰藉和生活上的照料。
王培安表示,2008年,我國要全面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以促進建立健全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不斷完善利益導向政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