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2007年對全國200個縣級單位2006年以來佔用徵用林地情況進行了檢查,共檢查佔用徵用林地項目2417項,實際佔用徵用林地面積10396.4公頃。檢查結果表明,我國佔用徵用林地管理工作日趨規範,林地面積審核率和森林植被恢復費收繳率穩步提高,科學審核(批)的局面初步形成,對發現的違法佔用林地問題的整改工作全面落實到位。
檢查結果顯示: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的2171項,面積?9769.1公頃,項目合格率89.8%,面積合格率94%。應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的達2303項,費用54560.9萬元,實際繳納2148項,收費52323.8萬元,項目收繳率為93.3%,費用收繳率為95.9%。與2006年相比,面積審核率上升2.8個百分點,森林植被恢復項目收費率上升0.9個百分點,費用收繳率上升5.2個百分點。
檢查結果同時表明,個別地區違法佔用徵用林地現象仍較突出:
部分省份違法佔用徵用林地數量較多,審核率低,查出的違法佔用徵用林地項目中,貴州、江西、遼寧、湖北、四川、黑龍江和內蒙古等省無任何手續違法佔用徵用林地的項目較多。
重點工程仍是違法佔用林地的主體。國家或地方批准的鐵路、公路、水電站、輸電線路等違法佔用林地面積1406.3公頃,涉及91個項目,佔70.2%。
經營性項目違法佔用林地問題日益突出。共查出工業園區、房地産開發、旅遊開發等各類經營性項目違法佔用林地面積235.9公頃,佔違法佔用林地總面積的11.8%。
採石、採礦等違法佔地行為在一些地方仍較普遍。在查出的違法佔用林地面積中,採石、採礦等項目違法佔用林地面積193.4公頃,佔違法佔用林地總數的9.7%。
國土部門違規審批佔用徵用林地項目不同程度存在。檢查發現,全國共有4個縣(區)的5個佔用徵用林地項目未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由國土部門越權審批,涉及徵佔用林地7.7公頃。此外,個別地方毀林開墾情況嚴重,個別地方林地保護管理法規與現行法規、規章相悖。
國家林業局要求,各林業主管部門切實加強佔用徵用林地審核(批)管理,嚴格執行佔用徵用林地的植被恢複製度;對通報指出的鐵路、公路等工程建設項目違法佔用林地問題,要求相關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督促有關部門,對整個工程涉及的所有縣的佔用林地情況進行調查,依法處理違法佔用林地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