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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到07年底全國完成承包到戶林地約6.6億畝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16日   來源:人民日報

    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在14日召開的全國林業廳局長會議上宣佈,到2007年底,全國已完成承包到戶的林地約6.6億畝,佔集體林業用地的27.5%。2008年我國將全面推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計劃到2010年基本完成以“明晰産權、承包到戶、落實經營主體”為核心的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任務。

    據了解,自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以來,福建、江西、遼寧等省已基本完成主體改革任務,正在推進配套改革;雲南、安徽、河北、湖北4省主體改革全面推開;湖南、河南、貴州、海南等8省市正在試點經驗,今年將全面推開;其它省區也在積極開展試點、深入調研,進行前期準備。有27個省區市成立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領導和工作機構,有16個省區市制定了政策性文件。2007年,中央向已開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14個省區撥付林改資金15.78億元。

    我國現有集體林地25億畝。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確立農民經營林業的主體地位。主要內容是明晰農民對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的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收益權,保障處置權。通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破解制約集體林業發展的體制性障礙,激發農民造林、育林、護林的積極性,促進農民增收致富;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産力;減少農村社會矛盾,促進農村和諧穩定;有效盤活林區資源,推進林業又好又快發展。

    2008年,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將在全國全面推開。國家林業局要求大力推廣“五級書記抓林改、發動群眾抓林改、依法依規抓林改、健全組織抓林改、保障經費抓林改、嚴管資源抓林改”的成功經驗,實行政策、程序、內容、方法、結果五公開,真正讓農民擁有林地的用益物權。已經完成主體承包經營政策的地方,要積極探索採伐管理、減輕稅費、生態補償、專業合作等配套政策改革,真正建立起生態受保護、農民得實惠的長效機制。計劃到2010年基本完成全國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任務。(高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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