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寶鋼等企業承諾抗震救災過渡安置房用原料不漲價
全國半數省份已出臺加強監管措施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抗震救災帳篷和過渡安置房及生産用原材料價格監管的緊急通知》(發改電〔2008〕164號,下稱《緊急通知》)精神,上海市發改委立即深入主要生産企業,進行了宣傳、督導工作。寶鋼集團鄭重承諾,其所生産的用於抗震救災的彩涂鋼板等産品價格一律維持5月11日震前水平,保證不漲價。從2008年5月11日至今,寶鋼集團已累計接訂上海市政府委託上海建工集團訂購的彩涂鋼板3萬噸,重慶市政府委託三峰鋼結構公司訂購的彩涂鋼板0.3萬噸,出廠價均與5月11日相同,沒有任何漲價,對後續接訂的抗震救災用彩涂鋼板也將實行同樣價格政策。上海賽科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也承諾,對供貨給可發性聚苯乙烯工廠直接用於災區過渡安置房生産的苯乙烯材料,其價格一律維持在5月11日前價格水平,並確保穩定供應,其它涉及直接用於抗震救災物資生産的産品也按此原則執行。
此外,繼山東、陜西、河北、遼寧、吉林、天津、上海、江蘇、湖北等9省市出臺價格監管措施後,安徽、福建、廣西、廣東、北京等省市物價部門也紛紛轉發《緊急通知》並採取措施,加強對抗震救災帳篷和過渡安置房及生産用原材料價格的監管。截止目前,全國已有半數省份對抗震救災帳篷和過渡安置房及生産用原材料價格進行了臨時干預或出臺了強化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