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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緊急通知做好特殊黨費銀行匯款有關事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03日   來源:人民銀行網站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做好抗震救災
“特殊黨費”銀行匯款有關事項的緊急通知

銀辦發〔2008〕134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中共中央組織部近期發出《關於做好部分黨員交納“特殊黨費”用於支援抗震救災工作的通知》(組電明字〔2008〕24號)。連日來,各地廣大黨員紛紛響應,積極自願交納抗震救災“特殊黨費”。為確保交納“特殊黨費”的黨員能及時收到黨費收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黨員個人匯出“特殊黨費”的,匯出行要詳細填寫“省、市、縣、黨費交納人姓名、金額、郵寄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相關信息在業務報文附言中錄入。不願留下姓名地址的,應註明“未留地址”。

    二、個人或單位代多人匯出“特殊黨費”的,匯出行要詳細填寫“省、市、縣、黨費交納人姓名(或單位名稱)、金額、郵寄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交納千元以上的人數(不必附具體人員名單和地址)”,相關信息在報文附言中錄入。

    三、本通知下發前已辦理“特殊黨費”匯款業務且上述相關信息不全,但能聯絡匯款人或匯款單位的,請各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聯絡並做好信息補錄工作。“特殊黨費”屬跨行匯款的,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通過大額支付系統自由格式報文將原交易報文的“交易序號、發起行行號、發報日期”及匯款人相關信息發送至工商銀行北京長安支行;“特殊黨費”屬工商銀行行內匯款的,應按照工商銀行行內業務處理系統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匯出行通過報文附言錄入匯款人或匯款單位信息超長的,應比照上述信息補錄流程,通過大額支付系統自由格式報文處理。

    五、中共中央組織部“特殊黨費”賬戶戶名:中共中央組織部,賬號:0200003309089057668,開戶行:工商銀行北京長安支行。各匯出行務必按上述信息錄入,以確保準確及時入賬。

    六、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高度重視,認真、及時、準確地辦理抗震救災“特殊黨費”銀行匯款業務。“特殊黨費”通過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匯劃的,人民銀行將免收匯劃手續費。

    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將本通知迅速轉發至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人民銀行轄內各分支機構,各銀行總行將本通知迅速轉發所轄分支機構及基層營業網點。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報告人民銀行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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