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6月4日向媒體通報,截至目前,環境保護部圍繞地震災區環境應急監測、隱患排查、確保飲水安全等工作已先後啟動、推出14項防控預案、方案和技術指南,全面指導災區開展抗震救災環境應急工作。
這位負責人説,5月12日四川汶川地震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環境保護部迅速行動,第一時間發出《關於防範和應對地震災害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通知》,同時啟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受災地區各級環保部門認真開展應急監測和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嚴防次生環境災害,保障災區環境安全。
這位負責人説,為了做好災區環境監測工作,5月13日,環境保護部緊急制定了《抗震救災期間環境應急監測工作方案》,迅速發出《批准四川、重慶、陜西、甘肅地震災害次生環境污染事件預警與應急監測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重災區及周邊省區重點關注飲用水源地和地表水水質變化情況,加強水、大氣自動監測站運行保障工作。針對地震對受災地區環境監管能力帶來的嚴重破壞,環境保護部又發出《關於做好向四川地震災區支援快速監測儀器工作的緊急通知》,緊急調配快速監測儀器支援災區。
這位負責人指出,黨中央高度重視地震災區飲水安全問題,要求加強地震災區飲用水水源保護。根據中央部署,環境保護部制定了《地震災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技術指南(暫行)》、《地震災區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技術方案(暫行)》和《地震災區地表水環境質量與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監測技術指南(暫行)》,指導災區切實做好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同時,針對地震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對飲水安全可能造成的影響,在第一時間與相關部委聯合發出《關於切實做好地震災區飲用水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出臺《地震災區衛生消殺用化學品安全使用與防範提要》,要求災區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加強殺蟲劑使用管理及水源保護工作。
這位負責人説,隨著抗震救災工作的不斷深入,針對可能出現的環境隱患,環境保護部又先後發出《災後廢墟清理及廢物管理指南(試行)》、《關於做好地震災區過渡性安置區建設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地震災區過渡性安置區環境保護技術指南(暫行)》、《地震災區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技術指南(暫行)》等,指導災區切實保障群眾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