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系統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座談會上消息,廣西教育系統將採取4項措施,切實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堅決治理教育亂收費現象。
一是嚴禁中小學校補課收費。中小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活動,必須納入學校的正常教學活動範圍,不得以任何名義另行收費,所有教學內容(包括復習)必須全部納入正常教學過程之中。基礎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舉辦收費補習班(凡利用學校教育、教學場地、資源舉辦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各種培訓、補課嚴禁收費)。嚴禁學校、教師舉辦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有償培訓。
二是嚴禁強制服務收費。嚴禁違反出版管理規定,擅自編印、統一徵訂教輔材料,嚴禁將教輔材料納入《教學用書目錄》、印發教輔材料《推薦目錄》、搭售教輔材料以及強迫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等違規行為。嚴禁學生統一組織訂購校服,中小學生校服一律由學生自願自行到市場購買。
三是嚴禁自立收費項目現象。實行經費保障新機制的農村中小學校,嚴禁以班會費、作業本費、工友費、柴火費等名義向學生收取費用。
四是堅決制止部門攤派收費,堅決查處亂收費案件。各級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將加強對教育收費情況的監督核查,對教育亂收費案件,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並通過適當方式進行曝光。
通過以上措施,促進廣西教育收費工作的規範化:一是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深入進行,堅決制止“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二是積極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逐步解決城市擇校亂收費問題;三是切實加強對教育經費管理和收費行為的監督,嚴格規範學校的辦學行為和收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