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公佈了14個新增城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此舉標誌著城鎮居民醫保在湖北省全面推開。
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部署,在去年武漢、孝感、荊門三市試點基礎上,今年湖北省將全面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醫保堅持自願參保原則,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大病醫療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與城鎮職工醫保、農村合作醫療、社會醫療救助相互銜接、協調發展。對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的,可接續醫保關係。
目前,湖北省各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大部分地方已完成配套政策制定、信息系統軟體開發、賬表卡冊製作等工作。起步階段,新增試點城市將率先把低保對象整體轉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通過學校組織在校學生整體參保,同時通過政策引導、加強服務吸引其他城鎮居民有序參保,確保年底參保率達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