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完整準確地貫徹落實《關於加強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寄遞物品安全工作的通告》,切實保障奧運會寄遞物品安全,國家郵政局于6月18日發出通知,進一步明確“涉奧”寄遞物品的範圍,細化對郵件、快件驗視的要求。
18日下發的《關於落實第29屆奧運會寄遞物品安全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第29屆奧運會期間(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允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經營奧運會寄遞物品業務;允許優比速包裹運送(廣東)有限公司(簡稱UPS)經營奧運會的進出境物品快遞業務和郵政委託業務。其他寄遞企業不得經營奧運會寄遞物品業務,不得到奧運會各組織駐地、奧運場館等涉及奧運會的場所攬收和投遞各類寄遞物品,因用戶的原因收到涉奧快件後,應交由郵政企業代為投遞。通知強調,各省(區、市)郵政管理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得另行規定,任意擴大寄遞企業的限制收寄範圍,提前或推後限制收寄的時間。
通知要求在奧運會期間加強驗視工作。郵政企業和快遞企業在用戶交寄除信件以外的其他物品時,應請用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並當面驗視內件。對拒絕驗視內件,或不能確認是否安全的可疑物品不予收寄。對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的用戶交寄的物品,亦應正常收寄,但要做重點查驗。企業要主動向用戶宣傳《通告》的精神,引導用戶積極配合寄遞物品的安全驗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