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委、市政府聯合出臺了《關於開展農村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推進農村社區三大服務,提升農村社區四大功能,切實加強農村社區建設,構建新農村公共服務體系。
在政府公共服務方面,重慶將在農村社區建立村級公共服務中心(站),逐步整合政府各類行政資源,引導教育、衛生、勞動就業、人口和計劃生育、文化、體育、科技、法律、社會治安、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進入農村,健全有效覆蓋、有序參與的農村基層公共服務網絡,為政府公共服務延伸到農村社區和農民群眾開展自我服務提供有效載體,逐步縮小城鄉公共服務差距,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衡化。
在助農增收服務方面,重慶市將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推動農村經營制度改革的過程中,利用農村社區平臺,向村民提供農業生産資料服務、農産品信息服務、農業科技服務、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經濟合作組織管理與協調、經濟信息諮詢服務等各方面服務,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積極培育發展各類農村專業經濟組織,提升農民生産組織化水平,促進農業産業化發展,促進農業增産、農民增收。
在推進社區志願服務方面,重慶市將充分發揮社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民代表、黨員、團員、致富能人、駐社區單位代表、老幹部、老農民、老模範、老教師、老復員軍人和熱心公益事業的積極分子的作用,根據農村社區居民的需要,成立社會互助救助、環境衛生監督、民間糾紛調解、文體娛樂活動、公益事業服務、計劃生育服務、生産發展服務、科技致富服務等農村社區志願者組織,積極開展社區志願服務。建立農村社區志願者註冊制度,完善社區志願者激勵機制。為農村社區志願者組織開展服務活動提供必要的場地,給予適當經費補助,促進農村志願服務活動快速健康發展。
重慶市要求通過農村社區建設,發揮農村社區四大功能,以農村社區化建設為載體,積極構建和完善新農村公共服務體系。一是提升村民自治功能。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推進村務公開、民主管理與農村經濟協調發展,推行“八步工作法”,落實村民選舉權、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監督權、受益權,完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保障農民群眾的民主權利。
二是提升社會管理功能。加強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立農村社區綜治工作站,健全農村群眾性治安保衛、人民調解等組織。積極推進農村社區警務室建設,合理配置警力。加強民間糾紛調解,促進鄰里和諧。開展平安村創建活動,推行“聯戶聯防”、“院壩聯防”、鄰里守望等治安防範措施。深化“民主法治村”創建工作,夯實基層民主法制基礎。積極協助輸入地維護外出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三是提升文明促進功能。加強農村公益性群眾文化設施建設,發揮社區活動陣地的作用,組織村民開展各類教育培訓和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農民生活,提高農民素質,培育新型農民。建立覆蓋農村社區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藥品供應體系,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推進農村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認真抓好農村災害應急救助、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五保供養等各項救助制度的落實。完善村規民約,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賭博活動,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新風尚。
四是提升改善環境功能。加強農田水利設施、道路、飲水、電網、信息、物資供應、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民群眾生産生活條件。搞好村莊規劃,引導農民科學合理建設住宅。加快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絡建設,在農村社區規劃布點農村商業網點,方便群眾生活。建設人畜糞便、農作物秸稈、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等設施。抓好農村社區環境整治,治理農村臟、亂、差,凈化、綠化、美化社區。提高村民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引導農民樹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