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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諾千金--寧夏在全國率先完成化解鄉鎮債務紀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16日   來源:寧夏日報

    2007年初,在寧夏6.6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一場化債促發展、踐諾為民生的攻堅戰役正式打響……

    “利用兩年時間全面化解鄉鎮債務。”這是自治區黨委、政府于2007年初向全區600萬人民作出的承諾。

    為了加快推進農村綜合改革,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自治區黨委、政府先後三次調整化解期限,從三年縮短為兩年,2008年又決定在當年6月底前完成全區化解鄉鎮債務任務。

    2008年6月20日,隨著川區青銅峽、永寧兩個市縣宣告完成化解鄉鎮債務,寧夏實現了在全國率先甩掉鄉鎮債務包袱的願望。

    屈指算來也就是440個日日夜夜,7.38億元的鉅額債務便煙消雲散,作為小省區,作為縣鄉財政自給率只有30%、南部山區9縣(區)財政自給率不足10%的“窮財政”,自治區上上下下不等不靠,正視困難,積極行動,以堅定的決心、務實的作風、創新的精神,創造了又一個令世人刮目相看的速度。

    鄉鎮債務的清償,事關基層政權的穩定,事關廣大農民群眾的脫貧致富,事關全區各族人民全面奔小康的進程,更事關社會穩定、經濟富強鄉鎮債務是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各種矛盾沉積的結果。由於寧夏不少債務形成時間長,最長的達20年,已經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

    團委書記出身的陳輝,2005年10月躊躇滿志地赴任涇源縣興盛鄉鄉長,誰料到任後即陷入疲於應付債權人的窘境中。

    170多萬元的債務,對一個依靠財政撥款的山區鄉鎮來説,無疑是個天文數字。面對每天上門纏、堵、罵,甚至動起手來的債權人,陳輝有半年時間不能在辦公室正常工作。

    化解鄉鎮債務前,陷入陳輝這樣境遇的鄉鎮幹部隨處可見。

    事實證明,如果債權人是農民群眾,欠債不還更是直接影響到基層政權與百姓之間的關係,矛盾往往一觸即發。中寧縣寧安鎮郭莊村村民就曾因鎮政府沒有兌現徵地款,群眾多次集體上訪,最多一次人數達40多人。

    必須搬掉這塊橫亙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道路上的“絆腳石”。

    2007年初,自治區政府專門召開全區化解鄉鎮債務啟動大會,自治區主席王正偉作了動員講話,明確提出減債就是增收、減債就是政績,對化解鄉鎮債務進行了具體部署,並與六個部門和各市縣簽訂了目標責任書。明確“一把手”負責制,對完不成年度化解債務目標的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必須向自治區黨委、政府作出説明,並暫緩撥付對市縣的轉移支付。實行目標考核制。自治區財政廳建立了嚴格的考核制度,定期進行檢查。

    核實債務是化解鄉鎮債務的基礎。為確保債務的真實性,在各市縣清理核實債務總額9.9億元的基礎上,自治區財政廳經過審核,擠掉了1.2億元的“水分”。2006年7月至9月,自治區審計部門又抽調50名熟悉農村工作的審計幹部,按照“統一分類、統一口徑、統一報表、統一紀律”的要求,以2005年7月31日前形成的鄉鎮債務為界點,逐鄉(鎮)、逐筆進行全面審計鎖定。經審計核實,再度剔除不實債務1.3億多元,最後鎖定全區鄉鎮債務7.38億元。

    審計核實債務為寧夏化解鄉鎮債務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多措並舉,上下聯動,部門密切配合,層層明確責任,堪稱寧夏化解鄉鎮債務的“制勝法寶”。

    對於經濟欠發達的寧夏來説,鄉鎮債務總量大,化解渠道窄,無疑是一個很大的難題。

    一個很現實的問題:7.38億元債務由誰來“買單”?

    2006年6月,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關於切實化解鄉鎮債務的若干意見》,要求各市縣通過“清收債權、變賣資産、降低高息和剝離、核銷、結對衝抵債務”等措施化解鄉鎮債務。

    2006年10月,自治區黨委書記陳建國主持召開化解鄉鎮債務專題會議,明確自治區財政廳具體負責協調全區化解鄉鎮債務工作,具體負責化解鄉鎮政權建設、公用開支和人員工資等方面的債務及獎補考核、兌現工作;教育廳負責化解教育債務;交通廳負責化解道路債務;水利廳負責化解水利債務;民政廳負責化解民政債務;人口和計生委負責化解計生債務。同時自治區成立了由紀檢、組織、監察、財政、農牧、審計、發改委、教育、交通、水利、民政、衛生、計生、金融等部門參加的化解鄉鎮債務領導小組,負責對清理化解債務工作的協調和指導。

    同年,自治區財政、教育、交通、民政、計生、水利六個部門先後出臺了支持市縣化解鄉鎮債務的實施意見。按照六個部門的獎補政策,全區共需補助市縣化解鄉鎮債務資金2.8億元,其中:財政1.6億元、教育7064萬元、交通4420萬元、民政193萬元、計生88萬元、水利1060萬元。

    為進一步緩解市縣的財政壓力,自治區財政加大對市縣的一般轉移支付力度,2007年共下達市縣新增一般轉移支付資金9億元,其中明確用於化解鄉鎮債務的資金1.93億元。

    自治區交通、教育、民政、計生等部門補助資金全部到位。

    自治區財政每年還安排1000萬元,對完成當年化解任務目標的市縣,按任務目標的化解額度給予5%的獎勵;超過任務目標的部分,按超過額度的10%給予獎勵。

    多措並舉,上下聯動,部門密切配合,層層明確責任,堪稱寧夏化解鄉鎮債務的“致勝法寶”。

    在全區上下共同努力下,不到一年時間,寧南山區的原州、西吉、隆德、彭陽、鹽池、同心、海原等8縣(區)、紅寺堡開發區及川區中寧縣全面完成化解鄉鎮債務任務。

    講誠信是政府執政的基礎,只有政府的誠信度提高了,老百姓才能建立起對政府的絕對信任度據悉,在寧夏化解的鄉鎮債務中,屬於個人的債務達70%以上,挂賬最長的達20年之久。為消除群眾的對立情緒,自治區財政廳想法設法確保資金運行安全、確保公平公正,要求逐級建立化解鄉鎮債務臺賬。在化解過程中,堅持化解一筆登出一筆,並將“債權人欠條、發票、收據、合同書、工程驗收單、協議書、付款憑證、債權人身份證”等原始憑證與信息資料收集齊全,作為銷賬的依據,單獨裝訂成冊,連同臺賬一起作為財務檔案,妥善保管。

    涇源縣在寧夏第一個完成化解鄉鎮債務。幾天前,記者見到縣財政局局長鄢志傑的一本日記,從2006年12月到2007年4月,每天干什麼,列得很細,幾乎所有內容都與化解鄉鎮債務有關。據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工作人員薛創華介紹,涇源縣鄉鎮債務總額居固原市第二位,達1751.64萬元,卻僅僅用了半年時間就全部化解,當地領導的重視和有力組織是非常關鍵的因素。涇源縣全部資金都是直接撥付債權人,這一做法最後推廣到全區,效果特別好。

    永寧縣在寧夏最後一個完成化解鄉鎮債務,此前,全縣 “五鎮一鄉”遺留債務總額5468.86萬元。作為川區縣,永寧縣承擔化解債務資金的比例接近50%。原本就很緊張的縣財政,在化解鄉鎮債務期間,更是 “捉襟見肘”:今年6月15日前,國庫裏只有40萬元資金。即使這樣,為保證6月20日前完全化解鄉鎮債務,縣委、縣政府決定暫緩所有工程項目,捆綁資金1200萬元,集中化解了最後一筆鄉鎮債務,為寧夏實現在全國率先完成化解鄉鎮債務贏得了寶貴的時間。

    化解鄉鎮債務,制止發生新債是前提。為堅決制止鄉鎮發生新的債務,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對鄉鎮舉債行為實行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對2005年7月31日以後出現新債的鄉鎮要進行嚴肅查處。對發生新債的地方,在新債沒有還清前,有關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實行“三停”和“三不”,即停薪、停職、停崗,不提拔、不調動、不加薪。凡違反規定大量舉借新債的,鄉鎮黨委書記、鎮長就地免職,縣委、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視情節給予必要處分,並追究監管部門責任。

    化解鄉鎮債務,還要標本兼治。從2005年開始,自治區大幅度提高鄉鎮人員公用經費標準,將人均標準由過去的200元左右提高到3000元,村級運轉經費提高到3000——5000元。大大緩解了鄉鎮政府支出困難。

    鄉鎮債務化解工作決不僅僅是簡單的“欠債還錢”問題,更重要的是建立基層幹部工作的信心,樹立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誠信形象,緩解幹群關係

    一舉化解鄉鎮債務,讓鄉鎮幹部幹工作有了積極性。

    涇源縣興盛鄉鄉長陳輝告訴記者,化解債務前,興盛鄉年年考核倒數第一,2007年考核第四,今年的目標是前三名。

    一舉化解鄉鎮債務,群眾和政府間的距離拉近了。

    寧夏永建公司第七項目部項目經理李才,遇有4個鄉鎮累計欠下50多萬元債務。多次討要不得,李才對鄉 (鎮)政府已不抱任何希望。去年9月,當楊和鄉打來電話讓他去結一筆2萬元的欠款時,他簡直不敢相信這是真的,因多次的失望而歸,讓他幾乎已經忘記了這筆小賬。面對記者,李才有些激動: “現在我很想對鄉鎮幹部説,過去幾年中有對不住的地方一定請諒解。”

    李才今年承攬了政府的好幾個項目,李俊鎮新農村莊點建設,在政府給了三分之一資金的情況下,15天時間保質保量完成。許橋村新農村改造工程成全區新農村試點工程,帶動400戶農民積極要求改造。

    涇源縣個體戶金懷榮,被全縣所有鄉鎮累計欠款12萬多元,其中有8萬元是銀行貸款。在年年討要未果的情況下,金自榮已決定向法院起訴。就在去年3月,政府一次性償還了全部欠款,感動之餘,金懷榮執意拿出1000多元要請幹部們吃飯。

    “鄉鎮債務化解工作決不僅僅是簡單的‘欠債還錢’問題,更重要的是建立基層幹部工作的信心,樹立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誠信形象,緩解幹群關係。寧夏在此項工作中能夠寫出大手筆,最重要的是有自治區黨委、政府作堅強的 ‘後盾’。”記者採訪中,自治區財政廳廳長王和山如是説。(魏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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