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深圳、珠海特區要辦邊防證,幾乎是改革開放後一代人的記憶。而今,記憶真正成了歷史。
近日,湖南省政府發佈第228號政府令,公佈了湖南省第八批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就包括取消深圳、珠海經濟特區邊境管理區通行證核發行政審批。
此次,湖南共取消行政審批項目34項,調整行政審批項目10項,接受國務院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20項。
湖南已調整、取消行政審批998項
此次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包括:地稅部門實施的“發票領購資格審核”;湖南省工商局實施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地稅部門實施的“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髮票審批”;文物、消防部門實施的“在古建築內安裝電器設備審批”等,共34項。
至此,自2000年開始改革行政審批制度的湖南,已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998項。
長沙市南園小區的趙女士説:“以前隨便辦個什麼事,都要跑機關辦審批。這幾年,行政審批項目減少了,我們辦事更方便了。”
湖南自進行行政審批改革後,政府更廉潔、勤政、務實、高效。
審批取消了,政府會進行後續監管
從2000年到2006年,湖南省先後分7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954項,實現了“三交還”:把企業生産經營權和投資決策權,交還給企業;把通過市場機制可由社會自我調節和管理的職能,交還給社會仲介組織;把群眾自治範圍內的事情,交還給群眾自己依法辦理。
湖南省三級政府所有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都將被編製成目錄,在媒體上公告。凡沒有納入目錄管理的行政審批項目,一律停止實施。
行政審批項目取消了,是否意味著這些事項政府都不管了?答案是否定的。據了解,湖南省對取消的審批事項,建立了後續監管制度,並組織開展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