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公安部的要求,結合天津市具體情況,天津市公安機關採取有力措施,從即日起切實加強奧運期間危險物品運輸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8月31日, 停止向天津市及上海、秦皇島、瀋陽或途經天津市及上海、秦皇島、瀋陽運輸槍支彈藥、爆炸、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危險廢物;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天津市停止向北京、青島或途經北京、青島運輸槍支彈藥、爆炸、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危險廢物。
二、對於人民生活必需,如停止運輸危險物品,將影響國際聲譽、國計民生的,由市公安局從嚴掌握審批。
三、凡經公安機關批准同意的危險物品運輸,運輸單位必須制定相關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確保運輸車輛的車質良好,並增加隨車押運力量,必要時,公安機關要進行武裝押運。期間,運輸車輛一律不準進入天津市區。奧運火炬在津傳遞期間,停止一切危險物品運輸。(通訊員 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