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五》(以下簡稱補充協議五)在香港簽署。此次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在知識産權保護領域增加合作內容的同時,增加“品牌合作”作為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新的合作領域。
補充協議五明確,為進一步加強商標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與香港知識産權署成立商標工作協調小組,作為雙方固定的聯絡機制,加強兩地在商標註冊業務和商標保護工作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補充協議五指出,雙方認識到,品牌合作對於推動兩地經濟發展和促進兩地經貿交流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同意加強在品牌領域的合作,並在聯合指導委員會的指導和協調下,建立有關工作組。雙方同意,將加強兩地在品牌領域的交流與溝通;在品牌保護的法律法規制定和執行方面交換信息;加強在培訓、考察、出版刊物等方面的合作;通過網站宣傳、展會推介、舉辦研討會等多種方式加強兩地品牌的推廣促進活動。
補充協議五在《安排》及其四個補充協議的基礎上,對香港進一步擴大開放。34項涉及服務業、貿易投資便利化及專業資格互認三個領域對香港進一步開放的措施,將把內地與香港的經貿交流與合作提升到新階段。
補充協議五由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香港簽署。協議將於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統計,今年1至6月,內地與香港進出口總額達970億美元,同比增長8.0%,內地吸收香港直接投資項目6900個,實際使用港資金額233.9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