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將調整各地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上繳比例,從而保證殘疾人享有和使用就業保證金的公平合理性。這一政策的出臺將為自治區106.9萬殘疾人帶來福祉,這是記者8月14日從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了解到。
近日,根據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下發的新政辦發【2008】73號文件,各縣(市、區)地稅部門代徵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向自治區級上繳比例由原來的15%調整為50%(包括統一向自治區地稅局撥付的代徵手續費)、地(州、市)級由15%調整為20%。
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有關負責人説,以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大多集中在縣(市、區),但各地殘疾人事業發展狀況並未從根本改觀,經濟發展步伐較快區域與貧困落後地區相比,殘疾人人均享有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著近20倍的差距,已顯失公平。
針對這種狀況,自治區政府決定大幅調整各地上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