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測繪工作的意見》提出的加大測繪市場監管力度、嚴格市場準入的要求,國家測繪局組織修訂了《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徵求意見稿》。修訂稿重新劃分了專業分類和各專業標準的專業範圍,對導航電子地圖製作資質實行分類管理,適當提高了各專業標準的考核條件,對各資質等級的業績考核進行了量化,修改了作業限額的規定,增加了對職業技能鑒定資格人員和對註冊資金和人均辦公面積的要求,取消了對生産能力和技術水平的考核指標和相關部門授權的規定。
目前,國家測繪局面向全國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測繪單位徵求意見,使有關單位了解修訂內容,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和建議,確保修訂後的《測繪資質分級標準》符合實際、覆蓋全面、科學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