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規範行業協會、市場仲介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保監廳發〔2008〕47號
各保監局,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保險學會,中國精算師協會:
為貫徹落實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和全國糾風工作會議精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九部委日前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規範行業協會、市場仲介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發改産業〔2008〕2351號)(見附件),提出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一次規範行業協會、市場仲介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專項治理工作。《通知》明確了專項治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提出了此項工作的範圍、任務、分工、步驟和具體要求。為做好保險業社團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保監局、各保險業社團組織要認真傳達學習文件精神,把它作為糾風和反腐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嚴格落實責任制,高度重視,認真部署此次專項治理工作。要保證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堅決防止走過場、搞形式主義,務求專項治理工作目標的實現。
二、各保監局、各保險業社團組織要按照文件要求,結合行業特點和地區特點,制定專項治理方案,以解決突出問題為切入點,集中整治社團組織的四類問題,集中規範涉及社團組織的政府行政行為,一邊抓突出問題的解決,一邊抓規範發展,重點健全社團組織工作長效機制。
三、各保監局、各保險業社團組織要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保障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進行。要按照文件要求的三個階段,認真開展調查研究,自查自糾,集中整治,建章立制,規範管理。每個階段完成後都要及時將情況匯總報送保監會辦公廳。其中,各省的情況由各保監局匯總後統一上報。
附件:《關於印發規範行業協會、市場仲介組織服務和收費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發改産業〔2008〕2351號)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二○○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