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民政部地名研究所獲悉,《地名文化遺産鑒定》國家標準日前正式立項,草案起草工作由中國地名研究所負責。
民政部地名研究所所長劉保全説:對於一些內涵豐富、有重要文化價值的文化地名,作為重點去加以保護,這樣就必須有一個篩選的標準,這個標準制定出來以後,第一個可以在龐大的地名群體中進行科學的篩選。
2007年8月,聯合國第九屆地名標準化會議確認地名為非物質文化遺産,適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産公約》,但至今國際上還沒有制定出地名文化遺産鑒定標準。
經民政部批准,中國地名研究所于2004年啟動了“中國地名文化遺産保護工程”研究課題,從地理位置、歷史起源、文化內涵、現實價值等方面制定地名文化遺産鑒定標準,解決當前地名文化遺産保護中部分認識混沌、盲目浮躁等問題,以此促進我國地名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健康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