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8年10月1日起,湖南將取消和停止徵收6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其中省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31項,中央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31項。而因取消和停止收費而形成的經費缺口,將由各級財政統籌解決。
9月25日,湖南省政府召開了新聞發佈會,就這次取消和停止徵收6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情況作了介紹。據悉,此次清理整頓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將包括清理行政管理類收費項目,清理不適應當前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收費項目,取消設立依據層次較低、收費對象反應大的收費項目,清理不夠合理、金額不大又涉及面廣的公共財政應予保障的證照類收費項目。
取消和停止徵收的6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分別有:證照類收費20項,包括職工退休證工本費、公告衛生場所衛生許可證工本費、出生醫學證明工本費、會計從業資格證工本費等。行政管理類收費24項,包括勞動力市場管理費、稅務登記驗證費、個體工商戶年檢驗照費、衛星地面接受設施管理費等。涉農收費10項,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工本費、農機服務費、農機職業技能鑒定費等。培訓收費4項,包括導遊人員初級救護培訓收費、黨群機關幹部計算機知識普及考務費等。其他收費4項,包括洞庭湖區河道洲灘開發利用費、城市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勞動合同鑒證費、變更勞動合同鑒證費等。
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物價局將對這次取消收費項目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省財政廳舉報電話:0731—5165280;物價部門舉報電話:0731—5531885和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