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日前印發了《全國稅務系統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及分工方案,併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今年5月13日,中央正式印發《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以下簡稱《工作規劃》),明確了2008年~2012年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標,提出了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舉措,這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指導性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黨組高度重視,按照《工作規劃》的要求,審議通過了《全國稅務系統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及分工方案。《實施辦法》及分工方案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對涉及的88項具體任務,明確了每一項任務的牽頭和協辦部門,做到責任主體明確,落實措施完善,確保完成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
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書記、局長肖捷對貫徹落實《工作規劃》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強調全國稅務系統各級黨組要切實擔負起全面領導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政治責任,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落實《工作規劃》作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政治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深入學習宣傳,認真組織實施。要把落實《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情況納入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評價範圍,嚴格責任考核,加強責任追究,以改革創新的精神狀態和工作方法推進稅務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