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革命老區社會事業和諧發展,按照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並考慮地震災害等因素,近期四川省財政廳下達2008年革命老區專項轉移支付資金18360萬元,同時要求各地嚴格按照《四川省革命老區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加強革命老區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重點用於發展鄉村公益事業和解決與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突出問題,確保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要根據批復的項目組織實施,地震災區縣要確保資金用於上報的災後重建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