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防止和避免特殊藥品濫用、丟失、被盜和流入非法渠道等事件的發生,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決定10月至11月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藥品等特殊藥品進行專項整治,專項整治的內容包括:
一是企業及醫療機構特殊藥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企業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是否落實。
二是購進渠道、銷售流向是否合法,是否對供銷貨單位的資質進行核實。
三是儲存、運輸管理是否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四是對票據、專用賬冊記錄內容與特藥實際流向進行核實。
五是對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六是定期檢查無特殊藥品經營資格的企業是否有擅自經營特殊藥品的行為。
七是對使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原料進行跟蹤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