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青海省政府堅持“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加大了社會保障方面的投入,大力改善民生和發展社會事業。2007年,在僅有的282億財政收入中,青海省拿出200億元用於改善民生和發展社會事業。2007年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諾的8件事情全部兌現,包括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農牧區和城鎮低保戶子女義務教育實施了兩免一補;建立流動衛生室1610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全面啟動等。
根據國家統計局2007年統計數據,在西部12個省份中,青海的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排在倒數第二,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支出則排在倒數第一。但是,青海的多項社會保障實現了“全國率先”:2003年在全國率先實現城市低保全覆蓋,比全國提前5年;2003年率先將全省農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家庭貧困學生全部納入“兩免一補”範圍,比全國提前4年;2005年率先實現農村合作醫療全覆蓋,比全國提前3年;今年,實現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比全國提前3年,“小財政”辦出了大民生。
與此同時,青海走出了一條“政府引導、社會參與,自力更生,開發扶貧,全面發展”的扶貧開發道路。按照2000年的貧困標準,全省貧困人口從2000年底的197.6萬減少到2007年底的86.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