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出關於
貫徹落實中央促進經濟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審計廳(局),署機關各單位、各特派員辦事處、各派出審計局:
黨中央、國務院近日作出決定,要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制定了更加有力的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審計機關作為依法履行審計監督的部門,應 當 為保障和促進這些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發揮積極作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國務院11月10日召開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部門主要負責人會議精神,結合審計工作實際,現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增強推進中央決策和部署貫徹落實的自覺性。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帶來的不利影響,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見事早,行動快,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決策和部署。這些決策和部署及時而必要、果敢而科學,制定的十項措施總攬國內國際兩個大局,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各級審計機關和審計幹部要結合深入學習貫徹科學發展觀活動,把思想統一到中央對經濟形勢的正確判斷上來,把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更加有效地發揮審計監督的作用。要切實增強大局意識和憂患意識,以高度的政治責任和強烈的歷史使命感,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科學的審計理念,不斷提升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審計發展的能力,全面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充分發揮審計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
二、把握重點,加大對重點資金、重點項目和重點領域的審計監督力度。各級審計機關要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的工作中心,科學安排好明年的審計項目計劃,加大對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和災後恢復重建等方面的重大投資項目、重點專項資金的審計力度。在審計中,要注意揭示和反映中央關於宏觀調控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以及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制止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促進國家政令暢通;揭示和反映有關政策措施是否有利於推動結構調整,促進提高投資質量和效益,並結合審計查出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從體制、制度層面提出建議,推動深化改革,完善宏觀調控;揭示和反映是否存在重大違背國家産業、土地和投資政策、重大鋪張浪費和損失浪費,防止“兩高”企業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盲目擴張,尤其要防止趁機大建樓堂館所,促進切實管好用好政府資金。對審計發現的重大違法違規問題要一查到底,講真話、報實情,對查實的問題,按照權限依法認真嚴肅處理或移送有關方面處理。
三、改進方式,對重點項目實行跟蹤審計。各地要從實際出發,緊緊圍繞黨委政府工作中心,對重特大投資項目、重大民生項目、重大生態環境項目、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項目實行跟蹤審計,全程參與,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範、邊提高,及時發現預防和抵禦各種問題和風險,保障重點項目建設順利進行,防止發生大的問題,切實維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要注意結合項目特點,切實把握跟蹤審計規律,認真研究跟蹤審計的工作思路、介入時間和具體流程,強化審計質量和成本控制,不斷提高審計效能。
四、加強指導、溝通信息,及時反映上報審計情況。審計署要加強對地方審計工作的指導和調研,及時了解和掌握地方審計機關圍繞中央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開展審計工作的情況,積極幫助解決遇到的問題和困難;注意總結各地審計中反映的中央宏觀政策執行中存在的普遍性和規律性問題,加強分析研究,及時提出完善政策制度的意見和建議。地方審計機關要按照審計署的要求,認真做好相關審計工作,積極、及時反映情況,在促進各地各級切實貫徹中央決策部署等方面有效發揮作用。
五、嚴格紀律,依法審計。各級審計機關要把審計質量和廉政建設作為“生命線”和“高壓線”,始終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審計工作方針。審計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審計紀律,嚴格規範審計程序,確保審計質量。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