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11日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修訂草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內部審查程序規定、部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部分申請上市或再融資公司的環保核查意見。
會議認為,為有效應對當前經濟形勢,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工作,明確審批權責,提高審批效率,有必要在認真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規定,對現行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國家環保總局令第15號)進行修訂和完善。
修訂《草案》遵循“堅持依法行政,減少行政審批”的思路,進一步明確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地方環保部門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的原則,修訂了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轄區內分級審批規定的參照原則,並對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環評的建設項目目錄作出了具體規定。會議決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規定》(修訂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儘快發佈實施。
會議認為,為貫徹落實“合理行政、程序正當、便民高效”的行政要求,落實管理責任,根據《環境保護部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制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內部審查程序規定十分必要。《審查程序》按建設項目的重要和敏感程度及投資額度,進一步明確了分級審查、審批的程序及方式。會議決定,該程序經進一步修改後發佈實施。
會議經過認真討論,原則通過兗礦榆林100萬噸/年煤間接液化制油工業示範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意見;原則通過浙江夢娜襪業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卓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聖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陽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飛亞紡織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華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市或再融資環保核查意見。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張力軍、吳曉青、周建,紀檢組長傅雯娟出席會議。部總工程師,機關有關司局主要負責人列席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