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福建省紀委確定的省直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工作試點單位,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日前出臺《福建省規範海洋與漁業行政權力運行工作手冊(試行)》,下發各地執行。
《手冊》依法規範了海洋與漁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八大類287項具體行政行為的權力運行。其中行政許可18項,行政處罰189項,行政徵收10項,行政強制18項,行政裁決4項,行政確認4項,行政監督檢查24項,其他具體行政行為20項。
《手冊》針對287項具體行政行為,製作職權目錄,列出具體法律條款和內容。針對18項行政許可,製作權力運行程序流程圖,明確受理、審核、審批、送達和網上政務公開等各個環節的責任部門和辦結時限,註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及監督投訴方式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法律救濟途徑。針對189項行政處罰,分別製作統一的簡易程序流程圖和一般程序流程圖。對每項行政處罰項目確定裁量層級、量罰檔次和裁量意見,製作裁量意見表對處罰的行使條件、情節、幅度和標準等逐一細化和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