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探索解決經濟租賃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福建省建設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日前聯合發文,部署在晉江、南安、永安、長汀等市(縣)開展住房供應體系建設試點工作。試點工作主要包括五個方面:
一、以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為重點,讓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制度得到有效實施。在此基礎上,積極探索廉租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制度的有機銜接;探索在新增出讓的經營性房地産用地中配建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的操作辦法;探索經濟適用住房可售可租、租售並舉。
二、積極探索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有效途經。重點是建立經濟租賃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制度,探索解決經濟租賃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實施過程的問題。
三、積極探索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的具體辦法。重點是採取政策引導和市場運作相結合的辦法,從資金、用地等方面提供優惠政策,建立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的有效機制。
四、積極探索住房供應管理的有效機制。重點是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準入與退出機制,規範管理,使保障性住房真正用於住房困難家庭。
五、積極探索棚戶區改造與舊住宅區綜合整治的合理辦法。重點是對棚戶區改造如何給以政策支持,房改房危房改造積極嘗試,舊住宅區綜合整治走出新路子。
對於試點縣(市),根據需要,省級每年適當增加農用地轉用指標;省級財政每年安排資金補助時予以適當傾斜。試點縣(市)政府將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紮實推進當地的住房供應體系建設。福建省建設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同試點縣(市)著力發現和解決試點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給予相應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