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松花江治污項目100%開工 首次實行“區域限批”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8日   來源:黑龍江日報

    日前,記者從黑龍江省環境保護廳獲悉,目前黑龍江省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06—2010年)》的116個項目已全部開工建設。據監測,在一系列綜合防治措施相繼出臺的情況下,松花江水質總體穩定並呈好轉的趨勢。

    4月下旬,在全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會議上,黑龍江省政府下發通知,要求到今年年底,項目開工率要達100%。8月,省環保廳、省發改委和省建設廳等部門對黑龍江省列入《規劃》的116個項目進展情況進行了聯合檢查;9月初,省環保廳按照省政府要求,決定對哈爾濱、佳木斯、七台河、雙鴨山、黑河、伊春市、大興安嶺地區等7個市(地)實行首次“區域限批”,暫緩審批這7個市(地)新增水污染物的項目,直到上述這些項目開工建設為止;9月22日到28日,省環保廳會同省發改委、監察廳等部門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一次環境保護大督查行動。

    為了多渠道籌措項目資金,有關部門採取了多項措施。10月28日,為期兩天的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投融資國際研討會在哈爾濱召開。會上,黑龍江、吉林和內蒙古的政府部門和企業代表與來自亞洲開發銀行、世界銀行等國際投融資機構的代表就一些水污染治理項目展開接觸和洽談。省政府與清華同方等企業簽署了污水處理廠産業化建設投資協議。截至目前,清華同方和北美環境有限公司聯合體已先後在黑龍江省投資7億元,建設並運營了哈爾濱市太平污水處理廠、佳木斯東區污水處理廠,恢復運行了牡丹江市污水處理廠,並於近期開工建設七台河、雞西、肇東等地的污水處理廠。

    為了讓城市污水治理項目建成後能正常地運行,黑龍江省決定調整城市污水處理費的收繳標準。至目前,黑龍江省已經批准了全省30個市、縣(區)的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哈爾濱、牡丹江等城市的污水處理費標準按照國家的規定,已調整到0.8元/噸。

    除了推進防治項目的建設速度,年初以來,黑龍江省還堅決落實“讓松花江休養生息”的政策措施,在源頭上控制污染,特別是工業污染。環保部門首先嚴格環境準入制度,按國家要求停止審批向松花江水體排放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物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項目。並加大飲用水源保護區、工業園區、重點行業的環境整治力度,重點打擊造紙、化工、釀造、制藥、製革、印染、電鍍等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

    黑龍江省環保廳分別開展了松花江流域涉水排污企業環境整治專項行動、污水塘(庫)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焦化行業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專項行動中,共檢查排污企業4461家,淘汰違反産業政策企業136家,停産治理環境違法企業105家,取締關閉飲用水源地排污口9個,責令72家企業限期補辦環評審批,責令109家超標排污企業限期整改,責令103家企業限期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對216家環境違法企業予以行政處罰。

    10月22日,黑龍江省環保廳公佈今年第一批掛牌督辦環境違法企業名單及其環境違法事實。樺南縣鴻基集團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被掛牌督辦。

    今年,黑龍江省還建立了松花江行政區界水質評價體系。實行行政區界斷面水質考核制度,並將其作為檢驗該區域污染治理效果的重要依據。該考核指標涉及全省13個市地、松花江流域22條河流和8個庫區泡澤、共包括79個監測斷面。(李傑實 記者 劉柏森)

 
 
 相關鏈結
· 松花江流域水體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調查和評估啟動
· 吉林對松花江流域重點污染源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
· 黑龍江:松花江污染防治規劃項目開工率達近八成
· 五大連池污水治理項目開工 結束污染松花江歷史
· 黑龍江省對松花江治污不力的7個地市"區域限批"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