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旅行社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等國內外重大因素造成的經營困難,緩解旅行社經營資金不足,幫助北京地區旅行社度過暫時難關,根據國家旅遊局《關於暫退部分保證金支持旅行社度過金融危機衝擊難關的緊急通知》(旅辦發〔2008〕173號)精神,北京市旅遊局對暫退旅行社質保金工作進行了認真的研究和部署,從2009年1月7日至1月20日,集中辦理暫退部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工作。
北京現有旅行社860家,其中國際旅行社266家(含具有出境組團資質的旅行社139家);國內旅行社594家。暫退範圍為北京地區所有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並全額繳納保證金的旅行社。根據北京市實際情況,北京市暫退旅行社保證金金額定為國際旅行社只經營入境業務的暫退40萬元質保金;同時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暫退100萬元質保金;國內旅行社暫退6萬元質量保證金。預計暫退質保金總金額約為2億元人民幣。暫退的質量保證金週轉使用期限為二年,即至2010年12月31日。
被法院凍結的旅行社保證金或法院送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的旅行社和已辦理登出經營許可證但未辦理退款的旅行社不在此次暫退範圍之內。
1月7日是北京市旅遊局暫退旅行社質保金工作的第一天。當日為北京市116家國際旅行社辦理暫退質保金近7千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