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加快項目投資越是要把住生態環保“閥門”,絕不能讓今天的投入成為明天的污染整治對象。在浙江省一大批重大項目投入建設之際,省環保局日前出臺十項措施,把做好重大項目投資服務作為重中之重,努力實現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雙贏。
據悉,為縮短審批時限,浙江省環保部門將建立重點項目決策提前介入機制。對項目實行全方位跟蹤服務,進一步健全環評審批工作聯絡單制度,落實重點項目專人負責制,在優化服務的同時,嚴把建設項目環境準入關。在確保完成減排任務前提下,積極支持經濟效益好、産品附加值高、屬於産業鼓勵類的重點項目建設。項目所在地平衡排污指標確有困難的,由省環保局在全省範圍內統籌解決。對國務院、省政府擴大內需支持的項目和擬申請國家資金的項目,開通審批“綠色通道”,特事特辦,進一步縮短審批時限。
對企業上市、再融資環保核查辦理時限,從受理到出具評估意見的,由30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對公示結束到出具環保核查意見的,由15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同時,對目前已完成規劃環評的具體建設項目和已完成環評的整體建設項目中的單個建設項目,適當簡化環評內容;對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則實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務”、“一條龍審批”的窗口式標準化管理。
寓服務於監管。加強排污重點企業的監管,確保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防止部分企業試圖通過轉嫁環境成本的方式來緩解經營困境,對偷排直排、屢查屢犯的嚴重違法排污行為,堅決依法予以嚴厲處罰。同時,將爭取資金支持企業污染治理,實行環保補助資金與污染減排項目挂鉤制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記者 吳妙麗 實習生 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