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月28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提出,今年浙江省將推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推進擴權強縣改革。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受省政府委託向浙江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提出的《關於浙江省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200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中提出,全省要推進大部門體制改革,提高行政運行效能;全面推進擴權強縣改革,擴大縣級政府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推進市級機關內部行政許可職能整合與集中改革,推廣行政審批服務全程代理制,切實方便群眾辦事。
改革開放以來,浙江省曾先後於1992年、1997年、2002年、2006年和2008年五次出臺政策措施,開展強縣擴權改革,力促縣級政府轉變職能,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
在最近的一次改革中,按照全面擴大縣級政府管理權限的要求,浙江省採取了兩種擴權形式,一是繼續深化義烏試點改革,在保留原有524項擴權事項的基礎上,新增下放與經濟社會管理密切相關的94項事項;二是其他縣(市)同步擴權、分步到位,下放經試點行之有效、各縣(市)有條件承接的擴權事項349項,加上新增下放的94項,共計下放443項經濟社會管理事項。
經過連續實施經濟強縣擴權改革,有力推動了強縣經濟的快速發展,在近幾年的全國百強縣評比中,浙江省均佔據30席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