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住改商”終於鬆綁。廣東省政府日前頒布《關於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允許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註冊。民間與官方爭論多年的“住改商”問題得到“轉正”。
禁不禁,廣東9年之癢
在廣東,關於“住改商”的討論和博弈已持續9年。2000年,廣州首次頒布“住改商”禁令。2005年5月,廣州開始整治“住改商”。約一週內,廣州“住改商”最集中地帶——天河南上百間商戶中,近九成關門停業,其中不少投資咖啡廳的店主,花了二三十萬的裝修費,開業不到兩個月就遇上大整頓被迫關門。
到2007年,廣州市整規辦再次透露新規:廣州將依照《物權法》第77條規定,通過小區內民意調查,堅決清除擾民住改商,疏導或保留居民意見不大的住改商商戶或商業區。後於當年8月,天河南住改商商戶們以“特事特辦”的方式獲得暫時性勝利。條件是:商戶只能拿一年一簽的臨時商業執照。
今年2月6日,廣東省政府在其網站發佈《關於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允許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註冊。由此,民間與官方爭論多年的“住改商”問題終於得到“轉正”。
廣州或改規劃細則
不過,根據最新的《廣州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草案(修改稿)》,廣州市尚未明確給“住改商”鬆綁。《修改稿》明確指出,公共服務設施宜獨立設置。經批准在住宅樓裙房設置公共服務設施的,除舊城規劃確定的傳統商業街區外,不得設置商業(含飲食業)用房。規劃局相關人士表示,雖然上述草案中並未替“住改商”鬆綁,但考慮到草案的出臺在省府文件出臺之前,不排除在其後會按照省府文件對上述草案進行修改的可能性。
2月10日,廣東省及廣州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稱,“住改商”的工商登記問題,只要規劃國土等部門更改了房屋使用性質,業主即可到工商部門辦理註冊,在當前的情況下,工商部門鼓勵個人自主創業,解決就業,只要符合相關程序,工商部門不會對“住改商”登記註冊設立其他限制。 (方舒陽 魏凱 彭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