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記者從省社保局獲悉,江西省已有13310名外省務工返鄉的農民工辦理了社會保險關係接續,其中養老保險登記接續12751人,醫療保險登記接續559人。
據悉,江西省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在經辦服務大廳開設了專門窗口,為返鄉農民工辦理養老保險關係接續手續。返鄉農民工可先在江西省社保機構辦理登記接續,然後由社保經辦機構與轉出地社保機構聯絡,直接為返鄉農民工轉移社保關係,從而降低接續成本。
記者了解到,返鄉農民工在江西省接續養老保險關係後,其在原參保地的參保繳費年限與在我省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併計算,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的,按江西省養老保險政策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返鄉務農的,對其轉移到江西省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可根據其個人意願轉入新農保個人賬戶,並按規定享受新農保待遇。返鄉農民工在工業園區企業就業並繼續參加養老保險的,其繳費基數統一按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予以核定;靈活就業或自謀職業的,其繳費基數按所在設區市企業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核定。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記者 黃繼妍 實習生 邱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