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大中專和技校畢業生畢業兩年內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對合法經營的農村流動小商小販,在集貿市場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産農副産品的農民,除國家另有規定外,2009年至2011年免予工商登記,並免收各項工商行政事業性收費。
◎允許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註冊。
筆者從廣東省勞動保障廳獲悉,日前,廣東省政府出臺《關於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通過政策扶持和完善服務,鼓勵和幫助更多有創業意願和創業能力的城鄉勞動者成功創業,並吸納和帶動更多的勞動者實現就業。其中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政策引人注目。
退伍軍人幹個體免3年行政收費
《意見》鼓勵就業困難人員、大中專和技校畢業生、復員退役軍人創業,支持海外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引導農民自主創業。各類群體創業可享受的優惠政策包括: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通過創業實現就業,如就業後其家庭月人均收入達到或超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可繼續保留6個月的低保待遇。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大中專和技校畢業生畢.兩年內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本省戶籍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經營之日起,3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申請獨資企業登記不受出資數額限制
《意見》明確,放寬準入領域,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止進入以及國家承諾對外開放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
申請個體工商戶、創辦合夥企業或獨資企業登記,一律不受出資數額限制;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首期實收資本3萬元即可登記,其餘部分可在兩年內分期繳付。對合法經營的農村流動小商小販,在集貿市場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産農副産品的農民,除國家另有規定外,2009年至2011年免予工商登記,並免收各項工商行政事業性收費。允許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註冊。
《意見》明確,按照有關規定,將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提高到5萬元,扶持本省戶籍的城鄉創業者創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招用本省農村勞動企業可領社保補貼
鼓勵創業實體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創業實體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並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實際招用人數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
《意見》指出,鼓勵初創企業招用本省農村勞動力,初創企業當年新招用本省農村勞動力並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企業社保補貼;對招用人員屬農村貧困戶勞動力、40周歲以上或被徵地農民的,同時給予企業崗位補貼。
對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到企業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辦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兩年;經辦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發放小額擔保貸款的,由當地政府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展期不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