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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財政部門安排10.3億資金支持中小企業融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23日   來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各級財政部門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作為服務企業的重點內容。日前,天津市財政局將籌集的5億元資金及時撥付到各區縣,支持區縣設立中小企業擔保機構;各區縣財政局加快落實匹配資金,增加中小企業擔保基金規模。截至目前,區縣中小企業擔保資金已累計達到10.3億元,區縣信用擔保機構支持中小企業貸款融資工作陸續展開。

    按照天津市政府批轉的《關於建立完善天津市融資擔保體系的實施方案》,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共同籌集中小企業擔保基金10億元。其中,天津市財政從2009年預算安排給市農委的資金中集中1.5億元、從安排給市科委的資金中集中1.5億元、從安排給市經委的資金中集中1億元,天津市財政另行安排1億元,共計籌集擔保資金5億元,專項用於支持區、縣人民政府建立中小企業擔保基金;各區縣人民政府按照1:1的比例,各自建立不少於5000萬元的擔保基金,區縣財政共計籌集資金為5億元,以此增加本地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規模。開發區、保稅區、高新技術園區、中新天津生態城、東疆保稅港區所需資金自籌解決。

    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選用專門管理團隊,管好用好擔保資金。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有發展前景且擔保金額較大的融資擔保項目,擔保機構進行聯合擔保,開展分擔保業務,增強融資擔保實力,拓展再擔保業務,提高擔保機構分解風險和增強信譽的能力,有效發揮資金放大效應,切實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困難和資金需求。為鼓勵擔保機構開展擔保業務,對經認定的擔保機構給予擔保業務三年營業稅減免政策;擔保機構實際發生的代償損失,可按照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當年貸款擔保業務達到一定規模的擔保機構,給予適當資助;擔保機構辦理代償、清償和過戶等手續費用,登記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減免。

    區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金融機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雙方定期組織擔保業務培訓和信息溝通,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基礎上加強互利合作,根據風險控制能力合理確定擔保代償比例和放大倍數,提高擔保資金使用效率,擴大融資擔保規模。建立完善擔保機構、金融機構和貸款企業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防範和有效化解中小企業信貸融資風險,促進中小企業信貸融資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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