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省委、省政府近日下發《關於深入推進平安吉林建設活動的意見》。
《意見》指出,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政法、綜治和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廣泛發動群眾,以“科學發展、加快振興、富民強省”為主線,以深入開展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為載體,以建立健全平安建設長效機制為核心,以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為重點,創新機制、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紮實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全面提昇平安創建工作水平。
通過深入推進平安吉林建設,進一步增強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能力。防止重大治安問題的發生;進一步增強預防和處置災害事故和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安全生産事故和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建立健全以實有人口為重點的社會服務管理機制、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打擊犯罪機制、防控體系建設機制、法制宣傳教育機制、經費保障機制和責任獎懲機制,形成建設平安吉林活動的長效機制,為保持全省社會持續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加快吉林振興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層,大力加強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建設,推廣矛盾糾紛排查化解“N+1”工作模式,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認真做好重點區域、重點群體和重點單位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意見》要求,緊緊圍繞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進一步完善社會服務與管理。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實現社會治安由防範控制型管理向服務型管理的轉變。
緊緊圍繞“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構建有效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平臺。要把思想認識、工作重點、力量配置、經費投入等切實落實到預防為主上來,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向基層鄉鎮、街道、社區、村屯延伸,向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延伸,向犯罪高發部位和高危群體延伸,在治安防控體系的社會化、網絡化、科技化上取得新突破。
緊緊圍繞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全面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要整合基層維護社會治安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力量,形成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基層自治組織為基礎,基層綜合治理、政法組織為骨幹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網絡。
緊緊圍繞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加強公民道德、法制宣傳教育和民主法制工作,促進平安、和諧社會建設,為建設平安吉林營造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會氛圍。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平安吉林建設取得新成效。(記者 趙聯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