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日召開的全國衛生系統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會議上,衛生部部長陳竺強調,當前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的主要任務是:以完善體制、機制為核心,積極推進地方機構改革,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整合資源,明確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能,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能力,加快食品安全監測、評估、信息和事故查處體系建設。
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
陳竺説,《食品安全法》賦予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佈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制修訂國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標準、新産品的許可和檢驗規範制定6項職責。各地要建立由衛生部門牽頭、多部門聯合、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機構和專門隊伍,充實監督力量。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盡可能減少改革的行政成本。
各地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議事機制、食品安全信息通報發佈機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及預警機制等綜合協調配套制度,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嚴查違法違紀行為。
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體系建設
陳竺強調,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建設,力爭利用2年左右的時間,利用現有資源建立起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監測和總膳食調查體系,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與食源性疾病監測數據庫,逐步實現與國際接軌的食源性疾病監測、調查、報告和數據分析機制。各級醫療單位要落實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責任,建立事故監測、報告和處置工作機制。
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和風險評估體系建設。衛生部正在籌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和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各省要結合本省實際,發展有特色的評估項目,儘快承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
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體系建設。要整合目前分散在各部門、各環節的食品安全信息,協調建立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加快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佈制度建設,履行法定職責發佈食品安全信息。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體系。要從食品安全事故的預案制訂、事故報告、應急措施、事故調查、衛生處理、責任追究等方面建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機制。要儘快組建一支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隊伍,這支隊伍不僅要有從事食物中毒處置工作的衛生監督人員,也要有能夠開展現場衛生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的疾病預防控制人員,還要與醫療機構建立暢通的協調機制,確保事故發生後病人能夠得到及時救治。
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專家隊伍和工作隊伍建設。衛生部正在組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籌建國家食品安全標準技術機構,引入食品科學、農業、化學、工藝、環境等多學科、專業領域廣泛的人才。各省要培養一批專業人員,儘快承擔法律賦予我們的職責。
為《食品安全法》實施做好準備
陳竺指出,為推動《食品安全法》實施,各地要加快地方配套法規制修訂,對原有的地方性法規進行全面清理。要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今年要完成國家乳品質量安全標準修訂工作,逐步建立與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與國際接軌,滿足人民健康和貿易需要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要加強宣教,使各級衛生部門領導幹部和廣大衛生監督人員充分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不斷強化企業是食品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增強企業自律;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營造全社會監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會上,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對《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法律精神和主要制度作了闡述。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對《食品安全法》如何貫徹落實作了詳盡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