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立即停止使用
吉林一心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鈉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2009年3月6日,我部收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經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吉林一心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一心公司”)生産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鈉(批號為0809022、0810011、0810012、0810021、0810022)可見異物,檢查不合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于3月6日下發通知要求停止銷售和使用該藥品。
為維護患者合法權益,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現就立即停止使用一心公司生産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立即停止使用並封存一心公司生産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鈉,做好相關記錄。
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妥善保存該藥品使用的相關記錄,保證藥品信息可追溯。一經發現不良事件患者,要全力做好醫療救治工作,並按規定及時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藥監部門。
三、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落實責任,立即將本通知傳達到轄區內所有醫療機構,並確保轄區內所有醫療機構立即停止使用該藥品。
四、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將轄區內本通知的傳達、落實情況在3月8日17時前報衛生部醫管司。
衛生部辦公廳
二○○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