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鼓勵擔保機構積極開展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業務,近日中央財政下達了10億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補助資金,資助330家符合條件的信用擔保機構。
對一定規模以上、管理規範、風險控制能力較強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開展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業務給予一定比例的資助,對於有效引導社會資金流向、提升中小企業信用能力和擴大融資規模發揮了積極作用。據不完全統計,2008年上述330家機構共為約4萬戶中小企業提供符合政策要求的貸款擔保業務約1148億元,其中第四季度達327億元,比前三季度平均業務量增長近20%。
在該項政策的帶動下,一些地方財政部門進一步加大了對中小企業政策扶持力度。據統計,2008年下半年,安徽、江蘇、廣東等15個省份財政部門共增加支持中小企業的各項資金約100億元,重點用於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及鼓勵金融機構增加中小企業貸款規模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