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從今年開始,將安全生産行政執法納入對區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安全生産年度考核。
其具體考核內容是:
一、 加強安全生産監察執法機構建設,各區縣安全生産監察執法大隊配備8-10名執法人員。全面規範實施委託鄉鎮(街道)執法和聯合執法。
二、 區縣(自治縣)政府及政府委託或授權組織依法開展的事故調查和行政處罰,按法律法規規定調查處理結案率達到95%;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維持及勝訴率達到100%;行政執法統計和備案上報準確率達到95%;有關機關應當按照政府的批復,對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的行政處分、對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責任追究落實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