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後幾年,湖南可能每年將面臨高達1200萬人左右的就業缺口。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省政府關於提請審議《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的議案中透露,全省城鎮每年需要安排新增就業近100萬人、因企業改革改制産生失業人員近100萬人、農村還有1000萬左右的富餘勞動力需要轉移就業。《辦法》中提出了一系列促進就業的具體舉措,政府宏觀調控層面的發力有望緩解當下就業壓力。
農民工享有六大平等權利
《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職業仲介機構從事職業仲介活動,不得以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身高、戶籍、婚姻狀況等與勞動崗位無關的因素為由,對勞動者就業給予不平等待遇。
而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的,也將享有與城鎮勞動者平等的六大勞動權利。包括:一、自由選擇職業。二、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三、同工同酬。四、免費獲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服務。五、按照規定享受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財政安排就業專項資金
《辦法》最大亮點之一是: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這筆資金將用於創業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等多種用途。《辦法》中關於失業人員、殘疾人等自主創業的,列出了稅收政策、收費政策、社保補貼政策等多方扶持條款。
另外,《辦法》的相關條款還明確指出,失業人員、失地農民、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等參加職業培訓的,都可以獲得相關補貼。進行自主創業的,還可享受免費創業培訓以及小額貸款等服務。
就業困難人員有專門崗位
就業困難人員,將可以享受由各相關部門提供的針對性就業崗位信息、免費技能培訓等服務。更重要的是,各級政府將在城市環境衛生、公共停車、報刊電話亭、收費公廁等行業中專門準備一批崗位,用於安排就業困難人員上崗。《辦法》指出,就業困難人員包括:男50周歲、女40周歲以上的失業人員;城市居民家庭成員中均處於失業狀態的人員;享受城市低保的失業人員;失業的殘疾人;失地農民;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人員;省政府規定的其他失業人員。“城市居民家庭成員均處於失業狀態的,當地政府應當至少安排一人到上述公益性崗位就業。”《辦法》同時規定——“凡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社保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