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些昭通農民在省外打工患上了嚴重的職業病卻沒錢醫治,如何申請法律援助?涉及到跨省的法律援助如何處理?”昨日舉行的《雲南省法律援助條例(草案)》聽證會上,聽證會代表楊智立的言辭急切。
作為我省“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實施以來的首個重大決策聽證會,《雲南省法律援助條例(草案)》聽證會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參加聽證會的17位聽證陳述人來源廣泛,他們中既有律師、公證員、高校教師等法律專業人士,也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公務員、退休職工、公司文員、建築隊經理等各界群眾。此外還有8個州市和20個省級部門法制機構負責人及市民共百餘人來到現場觀摩。
“我來發個言”、“我覺得有幾個條款需要修改”……聽證會上,聽證陳述人踴躍發表意見建議,現場氣氛十分熱烈。聽證陳述人對《雲南省法律援助條例(草案)》的三項具有突破性的條款表示讚許:一是明確了對工傷事故、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産品質量事故等造成人身損害賠償以及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産生的民事權益等情況可提供法律援助,拓寬了法律援助的範圍;二是將法律援助經濟困難的標準調高至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降低了受理門檻,使更多的困難群眾可以獲得法律援助;三是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法律援助經費列入統計財政預算,為法律援助制度的切實落實提供了經費保障。大家還從不同角度對草案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見。
聽證會主持人、省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祁希元表示,將認真集納代表們的意見和建議,對草案進一步修改和完善,並及時向社會公佈對聽證會意見的採納情況。(記者 謝煒 汪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