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森林論壇第8次會議將於4月20日~5月1日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召開。在論壇召開前夕,論壇主席簡·麥卡爾平致信中國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高度讚賞中國在履行《國際森林文書》方面作出的積極努力,充分肯定了國家林業局通過機構建設落實行動建議的做法,期待中國成為全球履行《國際森林文書》、實現森林可持續經營歷史性承諾的領導者。
《國際森林文書》的全稱是《關於所有類型森林的無法律約束力文書》,是國際森林問題談判所取得的成果。國際森林問題談判啟動於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先後經歷了政府間森林問題工作組(IPF)、政府間森林論壇(IFF)和聯合國森林論壇(UNFF)15年的艱苦談判,于2007年舉行的聯合國森林論壇第7次會議上形成了《國際森林文書》,並經同年12月第62屆聯合國大會正式審議通過。《國際森林文書》把森林可持續經營問題和全球糧食危機、氣候變化放在了同等高度,具有歷史性里程碑意義。
《國際森林文書》共設立了4個全球目標。一是通過可持續森林經營,包括保護、恢復、植樹造林和再造林,扭轉世界各地森林覆蓋喪失的趨勢,更加努力地防止森林退化;二是增強森林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方法包括改善依靠森林為生者的生計;三是大幅增加世界各地保護森林和其他可持續經營森林的面積以及可持續經營森林林産品所佔比例;四是扭轉在森林可持續經營方面官方發展援助減少的趨勢,從各種來源大幅增加新的和額外的金融資源,用於實行可持續森林經營。為實現上述目標,《國際森林文書》提出了通過國家行動和國際合作方式履約。其中國家行動涉及政策、法規、造林、資源管理、生物多樣性保護、教育、能力建設等方面的25項條款,以及推動相關領域國際合作的18項條款。
《國際森林文書》是國際森林問題談判和推動全球森林可持續經營的階段性文件,體現了現代林業發展的基本趨勢,符合中國的林業長期發展戰略。借鑒和運用《國際森林文書》提出的行動方案,有利於提升林業在國家建設與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建設中國現代林業的客觀要求。
近年來,中國林業生態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使中國林業的國際影響力不斷提升,話語權和主導權不斷增強。作為世界上具有影響力的林業大國,中國政府非常重視履行《國際森林文書》。國家主席胡錦濤在第15次APEC會議上,從維護全球氣候安全的戰略高度,提出了建立“亞太森林恢復與可持續管理網絡”的重要倡議,並做出了到2010年中國森林覆蓋率由18.21%提高到20%的承諾,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讚譽。溫家寶總理在第三屆東盟峰會上,進一步闡述了中國發展森林資源、建立自然保護區、防治荒漠化的目標與立場,産生了重要影響。
國家林業局領導多次指示要認真開展履約工作,為此,國家林業局決定在局對外合作項目中心成立《國際森林文書》履約處,主要負責內外協調工作,組織我國履行《國際森林文書》相關活動,開展林業發展與國際森林問題研究,參與國際森林問題談判和相關國際合作與交流等工作。(中國綠色時報 作者: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