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佈2009年第23號公告,決定自即日起對原産于美國、歐盟、俄羅斯和台灣地區的進口錦綸6切片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此次反傾銷調查涉及的錦綸6切片産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390810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商務部將從即日起對原産于美國、歐盟、俄羅斯和台灣地區的進口錦綸6切片的傾銷、傾銷幅度及其對中國大陸錦綸6切片産業的損害、損害程度進行調查。
通常情況下本反傾銷調查應在一年內結束,即于2010年4月29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