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08年8月15日蘇南環保督查中心率先組建,2009年初蘇中、蘇北兩大督查中心亦同時啟動以來,這一在全國省級環保部門首創的環境監管模式,已邁開探路的步伐。
隨著環境容量與排污總量間的矛盾日益尖銳,如何讓政府決策獲得基層環境狀況和環保工作狀態的真實信息?如何有效監管協調跨界的環境糾紛……新情況下亟需探索新路子。江蘇省環保部門順應形勢,分別在無錫、泰州、淮安設立蘇南、蘇中、蘇北三個區域環保督查中心,並明確提出今後省級的環保監督性檢查主要由三大中心承擔。
蘇中督查中心主任唐振亞曾是省環境監察局的副局長,他很清楚這一舉措的突破性意義:與以前相對缺乏抓手的省級環保督查相比較,現在,省環保廳有什麼重點督查任務,三大中心可以更加迅速地落實到位。“簡單説,省級環保監管在下面有腿了!”
在曾任鹽城市環保局副局長的蘇北督查中心主任楊新芝看來,區域中心具有超脫地方利益之外的獨立性,可以在少受、不受地方干預的情況下,督促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履行其環保責任。
“不僅要強化執法監管職能,還要對省委、省政府的重大環保部署進行督查,逐步建立富有效率的環保督政體系。”這是省領導對環保督查中心的期望。為此,三大中心不斷拓展創新之道。
積極推行“後督查”。3月31日,蘇南環保督查中心對國家信訪局批轉省環保廳處理的鎮江丹徒區與金壇市交界處兩家企業違法排污信訪案件現場進行督查,並要求整頓。4月16日,中心又對這兩家涉案企業進行了“後督查”,發現兩家企業均未能完全落實整改要求。4月27日,中心負責人英劍波緊急向地方環保部門發出“限期整改令”。目前相關整改正加緊進行。
“約談”政府官員。4月27日-30日,蘇中環保督查中心分別約見了姜堰、興化、泰興、靖江、高港等地政府負責人,就夏收秸稈禁燒禁拋工作進行“事前督政”。據了解,蘇中督查中心自設立以來,已先後進行過3次專題“約談”。
“區域互查”。4月20日-23日,蘇北督查中心組織蘇北五市環保部門開展了一次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互查。“每個小組由3人組成,我們中心出一人,各市環保局出兩人。五大城市交叉督查,效果很好。以後這種互查將長期化、制度化,每個月定期舉行。” (記者 杭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