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09年城市防汛抗旱檢查工作的通知
建辦城函[2009]417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海南省、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務局,重慶市市政管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做好2009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保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國家防總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旱檢查工作的通知》(辦汛一〔2009〕14號)精神,決定在汛期前對城市防汛抗旱工作準備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方式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設(城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防汛抗旱工作準備情況進行全面自查,我部將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組織進行重點抽查。
二、檢查時間
各地自查工作要在5月25日前結束。
我部擬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組織抽查,具體抽查城市和抽查時間另行通知。
三、檢查內容和要求
各地要結合管理職能,組織對本地區城市防汛抗旱責任制、應急預案、應急措施等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一)把城市防汛抗旱工作作為當前保增長、保穩定、保民生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城市防汛抗旱工作組織領導。要加快推進城市綜合防災規劃和村鎮防災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城市綜合防災體系建設,提高城市綜合防災能力。要認真分析和查找本地區城市防汛抗旱工作的薄弱環節,抓緊修訂、完善城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健全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切實提高城市防汛抗旱工作實效。
(二)加強城市汛前檢查,確保城市安全度汛。要及時疏通城市排水管渠,全面檢修城市排水設施,確保排水設施安全正常運轉。對易受雨水浸泡、洪水侵襲的道路、橋梁進行必要的維護和加固,確保居民出行安全。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危舊房、棚戶區等落實加固措施和緊急疏散預案。要加強在建工地防汛措施的檢查,將在建工地的防汛工作,特別是預防深基坑、高支模坍塌等作為建築安全隱患排查的重點內容。要制定各項安全措施,保證城市供水、供氣等公用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供應,加強汛期水質檢測,保障供水安全,確保汛期居民的正常生産和生活。
(三)切實將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作為城市抗旱工作的重要措施。要加強城市用水的科學調配,提高用水效率,城市優質水源要首先保證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城市景觀用水、工業用水和城市雜用水要優先利用再生水;嚴重缺水城市要加快應急調水和後備水源工程建設。要加大城市統籌區域供水管網聯通工程建設力度,進一步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要科學合理制定用水計劃,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加快陳舊老化供水管網改造力度,大力推廣節水型具,以節水保供水。
(四)結合當地實際,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和信息報送制度,保證汛情、險情信息渠道的暢通並提高信息傳遞時效。要組織落實城市防汛抗旱物資和搶險隊伍,及時發現和處理險情隱患。
四、檢查報告
請各地于2009年5月25日前將城市防汛抗旱檢查情況材料(包括電子文件)報我部城市建設司。
聯 係 人: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 洪波
聯絡電話:010-58934352(兼傳真),58933160
E—mail:chengshui@mail.cin.gov.cn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