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交通運輸部根據目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發展情況,就進一步加強道路、水路交通應對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發出通知,要求車船負責人注意觀察和了解入境旅客的身體狀況,如發現有發熱或急性呼吸道症狀、且係7日內來自或到過有甲型H1N1流感疫情發生的國家和地區的旅客,車船負責人須立即報告當地衛生檢疫部門和口岸交通運輸部門。待車船入境後實行遠車位(泊位)或者專用位置停靠,等待並配合衛生檢疫部門登車船檢疫查驗。
通知還要求車船負責人在到達入境口岸前,將健康申明卡分發給旅客並告知我國入境檢疫的相關要求,指導旅客正確填寫。各客運站、碼頭要在入口的明顯位置設置公告,提示有發熱症狀的旅客主動申報;對申報旅客應當及時報告衛生防疫等部門,並做好應對工作。出租汽車企業和從業人員要主動詢問重點防控場所乘車旅客的身體健康狀況和相關信息,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衛生防疫部門,並按照規定做好有關防控工作。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檢查客運站以及運輸企業在測溫和防護設備的儲備、測試和維護等方面的應急準備情況,確保設備技術狀態良好;要保障應急運輸指揮體系通信暢通,確保應急運力落實,做好搶運防疫物資和人員的應急運輸準備工作。(楊光)